财政部:2021年度初级、高级会计资格考试考务安排

时间:2020-10-30浏览:610设置

财政部发布通知,公布了2021年度初级、高级会计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。通知重要内容总结如下:


一、考试科目与大纲

(一)考试科目

1.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《初级会计实务》《经济法基础》。

2. 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《高级会计实务》。


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,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,才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。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,在“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”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,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。


(二)考试大纲

 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1年度初级、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。


二、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

(一)考试时间

1.初级资格考试于2021年5月15日至19日,5月22日至23日,分两个时间段进行。具体安排如下:

 考试日期

考试时间及科目

5月15日至19日

5月22日至23日


8:30-11:30

初级会计实务

经济法基础

 14:30-17:30

 初级会计实务

 经济法基础

《初级会计实务》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,《经济法基础》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,两个科目连续考试,时间不能混用。


  2.高级资格《高级会计实务》科目考试日期为2021年5月15日(星期六),考试时间为8:30—12:00。


(二)考务日程

  1.2020年11月6日前,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21年度初级、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、考试时间、报名日期、报名方式等考试相关事项。

  2.2020年12月1日至12月25日,“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”的初级、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。在上述时间内,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自行确定本地区的报名开始时间,考试报名及缴费统一在12月25日24时截止。

  3.2021年4月16日前,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初级、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的起止日期。

  4.2021年5月15日至19日,5月22日至23日组织初级、高级会计资格考试。

  5.2021年6月15日前下发初级资格考试成绩,6月22日前下发高级资格考试成绩,并在“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”上公布。


三、考试报名

  (一)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,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:

  1.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。

  2.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,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。

  3.热爱会计工作,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。


  (二)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,除具备基本条件外,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(含高中、中专、职高和技校)及以上学历。


  (三)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,除具备基本条件外,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
  1.具备大学专科学历,取得会计师职称后,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。

  2.具备硕士学位、或第二学士学位、或研究生班毕业、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,取得会计师职称后,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。

  3.具备博士学位,取得会计师职称后,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。


(四)本公告所述学历或学位,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。


(五)本公告所述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。


版权所有:上海财经大学国际从业资格教育学院 地址:上海市中山北一路369号 邮编:200083 邮箱:wang.yun@sufe.edu.cn

返回原图
/